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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四十六章欢歌(1 / 2)





  今日,刘枫摆脱了与火怜缠绵的机会,陪伴东方芸前去赴约。

  一场属于东方家的同学聚会而已,他还是搞得定的。

  刘枫找火怜借了她爸的西装,穿在身上还算合身,火怜询问“穿这么帅去哪儿。”他回答拜访一个老友。

  自从和火怜结合之后,火怜并不像其它女的,将男人紧紧握在手中,仿佛是所有品似的,她不知道从哪儿学得攻略,说有一招叫“收放自如。”

  只要刘枫不出轨,任何事情都能原谅。

  然而她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义,还有待商榷。

  男女朋友?刘枫一个天性潇洒的人并不认同。

  东方芸穿的较为保守,浅黄色的礼装,色彩并不鲜艳,长发绾在脑后。看着如成熟妇人似的,她见刘枫迎面走来,连忙上去打招呼。

  简单的交流一番后,二人作向前来接他们赴约的林肯加长贵族车,往市中心的“达格丽斯”大酒店驶去。

  司机大概四十岁左右,与东方芸关系还不错,他看见刘枫讶异道。

  “小芸找男朋友了!?”

  “真帅的一小伙子。”

  东方芸羞着脸点头轻声道:“嗯……”

  “哈哈。”刘枫自来熟的和司机谈话道:“我和小芸在外面吃饭认识的……”他胡诌了一堆理由。

  司机听后祝刘枫和东方芸幸福之类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刘枫无所谓,东方芸心里却像挤牙膏似的,一点一点幻想,如果刘枫真是她男朋友,会开心的跳起来吧。

  做一只女舔狗,只要能留住刘枫就能……

  东方芸一阵伤感,她突然想起前任男朋友,虽然长的一般,但身强力壮,为人也还可以。

  即使是这样的男朋友,对她表面上非常关心,背地里却拿着东方芸的钱去结交更为年轻漂亮的女朋友。

  东方芸发现后哭了很长时间,忍痛与其分手。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东方芸现在害怕长的帅的人突然说喜欢她。

  她容易迷失在爱情的网里,无法正确的分辨是否真心。

  达格丽斯大酒店中,一位穿着洁白纱裙,还带着白金王冠,如同公主一样高贵美丽的女子站在酒店门口,她的表情看上去那么的高傲,看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

  她看酒店的女服务员,只是一扫而过,并不在意,女服务员的招呼被她视若罔闻,酒店的大堂经理,穿着西装打领带,看上去步入了上流社会,其实在她眼里还是一个普通人。

  她只是瞄了一眼,也懒得理会,直到苦等的林肯加长停在路边,欢歌才终于等到了东方芸。

  东方欢歌是家族有名的大小姐,他的父亲是家主的左膀右臂,充当和东方庭一样的职能和责任,不过东方庭的爹比欢歌的爹更厉害,更得宠。

  欢歌的爹倾向于大祭司那一块儿。

  欢歌的印象中,东方芸是个挺老实的姑娘,看上去低调,平平无奇,却是有名的东方庭的闺女,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作为名家之后的女儿,应该要多姿多彩,青春绚烂一些。

  有了钱,权,也就有了名望,一堆人的奉承,哪怕长得丑,也能被舔出一朵金花。

  欢歌对东方芸的样貌没什么看法。

  她们是同学,虽然私底下也曾取笑过东方芸长的像男人,明面上谁也不会说,怕她去和东方庭告状。

  但欢歌对东方芸还是十分气恼!!!

  因为,东方芸明明拥有很多人羡慕不来的权利和金钱,却不知道怎么使用。

  这……简直是罪有应得啊!

  就算长的不好看,她可以去整容,买昂贵的护肤品,化妆品保养脸蛋,然后买漂亮又充满独特风格的衣服,花钱去外国留学镀金,参加名流们的晚会,将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欢歌就是这样做的。

  她之前鼻子不够挺,就去隆鼻了,熟练的知晓各种化妆品对于容貌的保养与变化,精通化妆术的她,能化妆成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模样。

  欢歌还坚持健身,保养身体,她现在练就了性感的腰肢,胸部还有臀部。

  她就是万千男性心中的温柔乡,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的精致女人。

  她在国外留学三年,凭借有钱有势,交往数个外国男朋友,每一个都被她迷的找不着北,说着非她不娶,可欢歌镀完金,玩够了后,拍拍屁股回国了?

  国内也差不多,欢歌热衷于各种晚会,她对人际交往很有一套,无论是公子哥还是长相帅气的男人,她都能吃的准准的。

  欢歌简直是天之骄女一般的存在,她将父亲赐予的资源合理的利用,成为一个近乎于完美无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