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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鼓手,文彬(2 / 2)


张峰注定是要与初心同台的,今时不同往日,初心在圈子里久负盛名,曝光率更是高的离谱,张峰是带乐队去的,所谓的乐队,也不过是我们。

当他们俩真同台的时候,身为乐队成员的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曝光在很多人面前,不夸张的讲,我们起步就比别人高了不少。

话说回来,彬子是要靠着音乐吃饭的,梦想这个东西,只要最后涉及到了利益,人到最后都会变得不是那么纯粹,潜意识里也都会想着为自己的前途。

乌镇固然很好,酒吧的收益也是不错,但他不能一辈子都窝在这里。

男人,尤其是年轻男人,即使再怎么安于现状,都会在心里有些想法的,人们习惯称呼这个东西为野心。

彬子没有野心吗?

只要是人就会有野心。

“哥,我能行吗?”彬子犹豫了大半晌,终于开口,向张峰问道。

“兄弟,你丫什么时候这样婆婆妈妈了?”

张峰咧着嘴,说道:“这俩货是我兄弟,你也是我兄弟,说真的你了解我对于音乐的态度,我不会指着它给我带来多大收益,去张北,只是玩。我这俩兄弟能跟着我去玩闹,你为什么不能?”

“嗯,我知道了。”

彬子重重地点了点头,高高的举起酒杯,郑重道:“鼓手,文彬。”

“得,这都给自己找准位置了。”张峰笑了笑,碰杯畅饮。

乐队的雏形已经形成,四个人,不,确切的说,是五个人,初心会在张北跟我们汇合。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这个以玩乐为目的的小团体,将会在大众面前亮相!

初心的曝光率、张峰的音乐造诣,文彬的鼓、区彦的贝斯,加上我的吉他,我们这些人,一定会在张北大放异彩。

这个预感很强烈。

渐渐的,我开始憧憬到了那边之后的表现。

“为了疯子,干杯。”区彦提议道。

“为了青春,干杯。”张峰道。

“为了彬子的加入,干杯。”我道。

“该说的你们都说了,那么,就干杯吧。”彬子大笑着,我们四人的酒瓶撞到了一起,一股劲,喝干了瓶子里打的酒,酣畅淋漓。

旅行,原来可以给我带来这么多的意义。怪不得韩鹏走的时候跟我断言,说我一定会喜欢上旅行。

这场说走就走的行程,因为有了他们的加入,变得不再单调。

乌镇的夜,深了。

小桥,流水,渡船,灯光。

江南夜色,流水人家。

四个单纯的大男人,在这家名叫旧时光的酒吧里,吃着,喝着,嚎啕着大声歌唱。

歌曲的名字,叫青春。

关于这个主题,会有很多解释,在我来看,青春留给我的解释,最终都会化作几个人的名字,她们,在我青春年少时出现,她们教会了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