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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始皇后第262节(2 / 2)


  “而这件事,愣是一直到两人的孩子都长到了十五岁后,才因为女主人想要将那个女儿指给自己的儿子做妾而被发现。”

  张赋笑了笑:“微臣并非想对此事发表意见,只是想着那女主人日日与枕边人并心腹相处都用了十几年才发现真相,若有人为了避免半年的产假而将自己的孩子记名在其他男人名下,等到致士后再将人认回来……”

  一些有过类似经历而早想到此事,但并未提出这件事反而想着钻空子的男人,看向张赋的眼神瞬间充满了不善。

  张赋笑了笑,却完全没放在心上。

  林阡见状,开口道:“这确实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微臣私以为,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最好想个惩罚措施出来,比如鼓励其他人举报,一旦举报经过核实后为真,不但举报者可以得到巨额奖金,还要将被举报者罢职加罚款。”

  “严重的,直接坐牢也不是不行。”

  坐牢?

  所有人都看向了林阡。

  偏偏嬴政听完之后觉得不错,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敲定了此事。

  嬴政都开了口,此事也就无法挽回了。

  等将生育相关的政令弄明白了,所有人又将目光转向了成婚与和离这两点上面。

  显而易见的是,之前那位官员提到的意见并不被嬴政接受。

  所以大臣们在一开始,就没有将那位官员提出的建议列入考虑范围之内。

  或者说,大臣们直接将其当做了错误答案做起了排除法——

  但凡自己想出来的法子与那位大臣的想法有了过多的相似之处,几乎不用犹豫,可以从自己的脑子里丢掉了,最好连提都不要提出来。

  所有人先将目光放在了和离上面。

  直接以法律制止百姓和离显然是不成的,不过在此之前,先弄清楚那些人和离的原因比较妥当。

  秦国虽然也讲究父母之命,但并不严格——

  主要是官方为了增加人口,每年都会在春天举办一次“相亲节”,鼓励秦国的年轻男女一起前往同一个地方游玩,若是彼此看对眼了,相处一段时间就可以说和自家父母上门提亲。

  若说成婚还可能是因为担心怀孕,和离显然不是这个原因。

  这个问题,就要问李斯了。

  李斯却并不知情。

  毕竟和离的原因是人家夫妻之间的私事儿,又不能通过查询户籍资料统计出来。

  林阡几番思索后,却给出了可能的答案:“其中一个原因,定然是当妻子的已经生育过,然后不想生了,但丈夫一定要妻子生吧?还有一个原因则可能是夫妻二人分居两地之后,丈夫变了心,或者做出了宠妾灭妻之事?”

  李斯无奈:“为何不可能是妻子变心?”

  林阡坦然答道:“这当然也是有可能的。”

  毕竟这年头的女人又没什么贞洁观念,出轨对她们而言除了会受到一些些外人的指责外,并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

  但……

  她疑惑地看向对方,“你之前提到的离婚女性官吏不都是已经怀孕生产过的?虽然我个人对此并不赞同,但大部分女子在生育之后,其实都会倾向于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若在有孩子的情况下,那些离婚的女性官吏即便移情别恋了,也不见得会与丈夫和离。”

  顿了顿,林阡开口,“即便存在这样的人,但也肯定不多。”

  夫妻双方对家庭更不在意的,大多情况下都是丈夫。

  即便是李斯,也无法说出反驳的话来。

  但猜测终究只是猜测,所以即便林阡说出了好几个可能存在的缘由,嬴政也并未命人以此为前提条件商量具体措施。

  众人先将生育相关的政令又捋了一遍,然后便直接散朝了。

  李斯与张良被派去调查此事——

  李斯直接带人挨家挨户去“采访”,而张良则灵活运用手中的报纸,直接在报纸上发起了一个调查问卷。

  也就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李斯便从咸阳已经和离的官吏口中知道了答案,张良的调查问卷也接近了尾声,两人汇总之后,得到了一份和离理由写满了好几张纸的报告。

  经过整理后,最后只剩下了一张排名表。

  而其中排名前三的理由当中,正有林阡之前所猜测的那两个理由,而除了这两个理由外,还有一个是……

  丈夫以及婆家人逼着她们放弃自己的事业,留在家里照顾孩子。

  除此外当然还有原本的婚姻是纯粹的父母之命,夫妻双方本就没有感情,但因为妻子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而只能听父母的话依附丈夫,乖乖当个贤妻良母。

  但在她们成为官吏,有了收入来源之后,自然毫不犹豫就和离了。

  还有双方实在无感,而其中一个遇到了真正喜欢的人;还有丈夫家暴;还有婆媳关系不好;还有……

  很多是朝廷没办法解决的,和离理由也无可指摘的。

  可包办婚姻与宠妾灭妻……

  林阡开口:“陛下,微臣突然想起来,若之前的产假政策推行下去,也许会有部分对妻子不喜的男子为了减少休产假的时间,只让妾室诞育属于他的子嗣?”

  宠妾灭妻之事自古以来都不罕见,这种事也确实极有可能发生。

  嬴政扫视一周,毫不意外地发现有几个官员心虚地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