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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2 / 2)


  边上李锦他爸的情绪也被感染了,“对啊,没碰上我们这样的父母就好了,不用去工地打工也不用受伤,更不会...”

  一个好好的八尺男儿说到这里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哽咽几声说不下去了。

  “他有空都要给我熬骨头汤,说喝了那个对骨头好。”

  “他特别喜欢他侄子,总会想着方儿逗他开心,半年前还组装出了个四驱车模型给他玩。”

  董璐抓住他们的手,把坚定的信念传递过去,“好人有好报,李锦这么懂事这么孝顺,肯定不会出事的。”

  辛家不会安抚人,她定定的看着红的手术灯,在心里暗暗祈求神明保佑李锦平安,她等着一会儿戴口罩穿白大褂的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很成功。

  但是灯熄了,医生说‘他已经尽力了,节哀。’

  不是说好生活会朝越来越好的方向前进吗?

  不是说会更好吗?

  李锦他爸妈一听这个消息猛地一下嚎啕哭出声来,两个人跌坐在地上,捶着胸口说是自己的错。

  刚才还安抚得比谁都上劲的董璐一下扑到医生身上,难以置信,“死了?你们说李锦死了?你们可是医生,怎么能开这种玩笑啊!”

  说着,董璐脚一软跪在地上,她死命的拉着医生的袖口,鼻涕横流,“是假的对不对?怎么会死啊,不是手都动了吗?不是都快醒了吗?你们说话啊。”

  辛家的五脏六腑被锤子砸得稀巴烂,她唇渗着惨淡的白,仿佛那些天崩地裂的情绪马上就要顶破腹腔露出来。

  她哭,然后又一下忍住,然后又啜泣了两声,没忍住,“他不能死的啊,你们怎么不跟他说他不可以死。”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周末,有工作结束的白领跟爱人一起看了一场温馨的电影,有忙里偷闲的学生用语文壳子包着小说看了一整天,也有人在警察局闹得翻天地覆,还有人不得不去接受朋友离世的事实。

  辛家浑浑噩噩的在李锦病床上坐了一晚上,宁愿坐着也不愿意去看李锦一眼,就好像看了这一眼,李锦就真真的不在了。

  她一直坐到早晨六点开始收拾李锦的行李。

  这段时间为了唤醒他的意识,他们用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方法,而现在这些东西应该回到应在的位置了。

  有零分,被硬生生改成了九十分的试卷;有他舍不得扔的人生第一双足球鞋;有他最喜欢看的英雄类漫画;也有激发了他绘画技能和空前想象力的语文书... ...

  辛家收拾好所有东西,抱在怀里,坐车去了李锦家。

  李锦家坐落在老旧的城区,窗户外面安装了防盗网,窗户是很土的蓝色,晾衣杆上空荡荡的,几盆焉嗒嗒的芦荟在告诉辛家她没有记错楼层。

  辛家上去敲门,没有人应。

  她试着再敲,还是没人应。

  这个时间点,不应该没人才是... ...,各种乱七八糟的联想充斥她的脑海,有可能两人受不了丧子之痛要轻生?

  辛家看着挎着菜篮从对面房间出来的人,弯腰问好:“请问你知道这家人是几点出去的吗?”

  “你找他们?”

  “嗯。”

  “他们可能不回来了哦,你要找他们直接打电话会比较好。”

  “什么叫不回来了?”

  “哦,就是搬新家了,昨天两口子提着行李走的,说是买新房子了。”

  辛家抱着纸箱回了医院,她混混沌沌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胡涂叫她的时候,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到她伸手在纸箱子上敲了敲,辛家才缓一步回过神来,“有事吗?”

  “有事。”胡涂往四周看看,拉着她的手腕走到安全通道的角落:“本来这事是不能外传的,但是实在太奇怪了,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句。”

  “你说。”

  “李锦的情况我一直清楚,按理说不应该病情突然恶化,昨天他去世之后,我又反回去查他的诊断记录,从彩超结果上看他根本没有任何心衰的迹象,...人体本来就复杂又精密,这些事说不清楚什么因果,有可能就是上一瞬间活力满满的人下一秒钟就停了心跳,所以我也没打算告诉你这些。”

  辛家:“但是你现在说了。”

  胡涂:“因为昨天人刚死,他也没有签署任何自愿捐献器官的同意书,但是今天一大早,他父母说李锦生前有自愿捐献器官的意愿,... ...这种事在医院也不少见,按正常程序走就行,但是李锦的数据还没有录入整个大系统,他的眼膜就已经确认捐献出去了。”

  辛家眸色很淡,冷意在她瞳孔里乱窜,显得那双眸璀璨得让人无法直视。

  胡涂显然有些惴惴不安,“这个消息也是我通过朋友聊八卦知道的,本来不应该泄露这些信息,但是我真的觉得太奇怪了。”

  辛家低头掩住眸里的情绪,“谢谢你,之后的事情我自己再去了解,不过...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一下李锦他妈的联系方式。”

  辛家约陈丽娟在一家隐私极好的咖啡厅见面的,显然,陈丽娟喝不惯这些洋玩意儿,皱了皱眉,咂嘴摆手,“喝不惯这味儿。”

  辛家手指捏着瓷杯的耳朵,“没关系,再给您换个别的。”

  “也不用换了,我就是拿一下我家小子的东西。”

  辛家淡淡的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把摆在椅子上的纸箱放桌上,朝陈丽娟推过去,“都是李锦的。”

  陈丽娟面色露出悲戚,那些负面的苍凉情绪一点不似作假。

  陈丽娟粗糙的手指摩了摩箱子表面,然后拿出里面的试卷看了眼,“当时我还因为他改成绩特别生气打了他...”

  “这双鞋子是他当时偷我的钱去买的,我是好久之后才发现的,当时他穿着这双鞋溜得可快了,我根本收拾不了他。”

  “他总喜欢买乱七八糟的漫画看,让他好好学习不许看这些玩意儿,他就藏在语文数学书壳子里偷着看。”

  “这本语文书我给他买三次了,之前好几册也是,把人家好好的图画得乱七八糟的,哪里有在认真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