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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 / 2)

  沈百终虽然做事很认真,但平时也不会太顽固的,他坐得那么直做什么?

  陆小凤没再想下去,他要是再想下去,就要去陈掌柜那里买棺材了。

  霍先生。

  怎么了?霍香问道。

  他虽有些不满,但沈百终一叫他,却还是慢声应了。

  陆小凤好像带着一个病人过来了。

  张三被放在摇椅上。

  霍香捋了捋胡子,疑道,这似乎是剑伤。

  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

  买来做什么?

  自然照明用。

  给你自己?

  给我的眉毛和胡子用。陆小凤道,它们岂不是很好看?我可以用绳子把珍珠挂在脑门上,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人有四条眉毛了。

  沈百终想到了鮟鱇鱼。

  幸好陆小凤及时打断了他的想法,南王丢了珍珠当然会去找,找不到一定很生气,可是他生不生气又和公孙大娘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想要这颗珍珠?

  陆小凤摇摇头,她似乎是奔着杀死张三去的,珍珠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沈百终沉思道,按理说答案只有一个,南王应该是找了公孙大娘来查这件事,可公孙大娘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并不是擅长查案子的人。

  不错。陆小凤道,我听说金九龄做了王府的新任总管,这件事该由他去查才对。

  事情说到这里简直令人一头雾水,这颗珍珠既然没有什么秘密,又何必非要惹出人命来?南王与红鞋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叫人去查。沈百终突然道,彻查。

  这件事虽然奇怪,但我们还是该先去神水宫。陆小凤道,从神水宫回来时正好经过五羊城,到那时这件事想必已有结果。

  张三就留在北镇抚司扫地吧。沈百终淡淡道,他一路上撞翻不少铺面,有一位百户替他赔了,总要还钱的。

  司空摘星呢?我们去神水宫要不要带上他?

  沈百终奇怪道,他也留下不就好了么?他喜欢扫地的。

  陆小凤立刻点头,没错,他当然喜欢,他留下最好。他这个人奇怪的要命,看见扫帚就走不动路,见到垃圾就想扫一扫,其实我已经劝过很多回的,只是他都没有听。毕竟人都喜欢和自己很像的东西

  陆小凤还想再臭司空摘星几句,就看到拐角里走过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是叶孤城。

  叶孤城穿着一身白衣,提着一把古剑,一走过来,好像空气都静了几分,廊外的湖水都冷了一些,就连飘落在半空中的叶子都染上了剑气。

  除了绝世剑客,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杀气?